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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修订后的《办法》包括总则ღღ★、任职资格条件ღღ★、任职资格核准与报告ღღ★、金融机构的管理责任OB欧宝体育ღღ★、监管机构的持续监管ღღ★、法律责任ღღ★、附则等七章共四十五条ღღ★,修订包括以下内容ღღ★:

  二是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ღღ★,要求金融机构健全高管人员选拔任用程序和标准ღღ★,明确金融机构及拟任高管人员应当对任职资格申请材料和报告材料的真实性ღღ★、完整性负责ღღ★。

  三是其他修订事项ღღ★,包括对适用报告制的任职资格管理事项予以规范ღღ★,统一明确报告事项时限要求ღღ★;与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加强衔接ღღ★,完善部分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表述等ღღ★。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ღღ★,自2013年原《办法》发布以来ღღ★,在强化资质条件要求ღღ★、严把准入关口ღღ★、加强任职资格持续监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ღღ★,但随着近年来银行业的改革发展S货你是不是欠C了有肉ღღ★,出现了一些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ღღ★。

  为进一步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条件要求和管理规定ღღ★,压实金融机构选人用人主体责任ღღ★,推动高管人员恪守诚信ღღ★、履职尽责ღღ★、廉洁从业ღღ★,促进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和高质量发展ღღ★,该《办法》结合近年来银行业运行和监管工作实际进行修订ღღ★。

  记者注意到ღღ★,本次《办法》修订根据过罚相当的原则ღღ★,进一步区分行政处罚种类设置影响期限ღღ★,对相关人员流动ღღ★、提拔作出更为严格的限制ღღ★:

  一是对警告ღღ★、通报批评及罚款类行政处罚设置一年影响期ღღ★。规定拟任人受到警告ღღ★、通报批评或罚款的行政处罚未满一年的ღღ★,不予核准其任职资格申请ღღ★;现任高管人员受到警告ღღ★、通报批评或罚款的ღღ★,金融机构一年内不得任命该人员担任更高级职务ღღ★。

  二是对禁业类行政处罚额外设置五年影响期ღღ★。规定被监管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ღღ★、期满未逾五年的ღღ★,视为不符合任职资格基本条件ღღ★。

  三是对取消任职资格类行政处罚ღღ★,按照处罚明确的期限执行ღღ★。规定被取消一定期限任职资格未届满的或被取消终身任职资格的欧宝体育ღღ★,视为不符合任职资格基本条件ღღ★。

  此外ღღ★,对于《办法》与其他任职资格监管规定的衔接问题ღღ★。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ღღ★,《办法》主要规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基本条件ღღ★,不同类型金融机构需经核准任职资格的高管人员具体范围及条件(如学历ღღ★、从业经历S货你是不是欠C了有肉ღღ★、职业资格要求等)ღღ★,由中资商业银行ღღ★、农村中小银行机构ღღ★、外资银行ღღ★、信托公司ღღ★、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另行规定ღღ★,二者互为补充ღღ★,共同构成高管人员准入规则体系OB欧宝体育ღღ★。

  (2025年4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5年第1号公布 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S货你是不是欠C了有肉ღღ★,促进银行业合法ღღ★、稳健运行ღ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ღღ★,制定本办法ღ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ღ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ღღ★、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ღღ★、开发性银行ღღ★。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ღღ★、信托公司ღღ★、金融资产投资公司ღღ★、企业集团财务公司ღღ★、金融租赁公司ღღ★、汽车金融公司ღღ★、消费金融公司ღღ★、货币经纪公司ღღ★、理财公司以及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ღღ★,适用本办法ღღ★。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ღღ★,是指金融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管理层中对该机构经营管理ღღ★、风险控制有决策权或重要影响力的各类人员ღღ★。

  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须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核准任职资格或按照监管规定报告ღღ★,具体人员范围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许可相关规定执行ღღ★。

  第四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根据法律法规授权ღღ★,对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实行监督管理ღღ★。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在任职资格监督管理中的职责分工ღღ★,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规定执行ღღ★。

  第五条 金融机构拟任OB欧宝体育OB欧宝体育ღღ★、现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ღ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ღღ★,遵守公司章程ღღ★,恪守诚信ღღ★,履职尽责ღღ★,廉洁从业ღღ★,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牟取非法利益ღღ★,不得损害国家利益ღღ★、社会公众利益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ღღ★。

  第七条 金融机构拟任ღღ★、现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ღღ★,视为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ღღ★、第(四)项ღღ★、第(五)项规定之条件ღღ★:

  (一)因危害国家安全ღღ★、实施恐怖活动ღღ★、贪污ღღ★、贿赂ღღ★、侵占财产ღღ★、挪用财产ღღ★、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ღღ★,被判处刑罚ღღ★,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有其他故意或重大过失犯罪记录的ღღ★;

  (四)担任或曾任被接管ღღ★、撤销S货你是不是欠C了有肉ღღ★、宣告破产或吊销营业执照机构的董事(理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ღღ★,但能够证明本人对曾任职机构被接管ღღ★、撤销ღღ★、宣告破产或吊销营业执照不负有个人责任的除外ღღ★;

  (七)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应当在银行业领域受到相应惩戒ღღ★,或者最近五年内具有其他严重失信不良记录的ღღ★;

  第八条 金融机构拟任ღღ★、现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ღღ★,视为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六)项ღღ★、第(七)项规定之条件ღღ★:

  (二)本人及其近亲属合并持有该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ღღ★,且从该金融机构获得的授信总额明显超过其持有的该金融机构股权净值ღღ★;

  (三)本人及其所控股的股东单位合并持有该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ღღ★,且从该金融机构获得的授信总额明显超过其持有的该金融机构股权净值ღღ★;

  (四)本人或其配偶在持有该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ღღ★,且该股东单位从该金融机构获得的授信总额明显超过其持有的该金融机构股权净值ღღ★,但能够证明相应授信与本人或其配偶没有关系的除外(本项规定不适用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ღღ★;

  (五)存在其他所任职务与其在该金融机构拟任ღღ★、现任职务有明显利益冲突ღღ★,或明显分散其在该金融机构履职时间和精力的情形ღღ★。

  第九条 除不得存在第七条ღღ★、第八条所列情形外ღღ★,金融机构拟任欧宝体育appღღ★,ღღ★、现任独立董事(理事)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ღღ★:

  (五)本人或其近亲属任职的机构与本人拟任职ღღ★、现任职金融机构之间存在因法律ღღ★、会计ღღ★、审计ღღ★、管理咨询S货你是不是欠C了有肉ღღ★、担保合作等方面的业务联系或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利益关系ღღ★,以至于妨碍其履职独立性的情形ღღ★;

  (六)本人或其近亲属可能被该金融机构主要股东ღღ★、高管层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ღღ★,以至于妨碍其履职独立性的其他情形ღღ★。

  第十条 金融机构拟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ღღ★,监管机构对其任职资格不予核准ღღ★:

  第十一条 金融机构拟任ღღ★、现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法律ღღ★、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ღღ★,视为不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ღღ★。

  第十二条 各类金融机构拟任ღღ★、现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的学历ღღ★、专业资格和从业年限等其他条件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许可相关规定执行ღღ★。

  第十三条 金融机构任命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授权相关人员履行董事(理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前ღღ★,应当严格对照本办法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许可相关规定OB欧宝体育ღღ★,确认其符合任职资格条件ღღ★。

  对于须经任职资格核准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ღღ★,金融机构应当在其任职前向监管机构提出任职资格申请ღღ★,有关人员在获得任职资格核准前不得履职ღღ★;对于适用报告制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ღღ★,金融机构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ღღ★。

  第十四条 各类金融机构报送任职资格申请的材料和程序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许可相关规定执行ღღ★。

  第十五条 除审核金融机构报送的任职资格申请材料外ღღ★,监管机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审查拟任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条件ღღ★:

  第十六条 具有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且未连续中断任职一年以上的拟任人ღღ★,在同质同类金融机构间平级调动(平级兼任)同类职务或改任(兼任)较低同类职务的ღღ★,不需重新申请核准任职资格ღღ★。金融机构应当在相关人员任职后十日内向监管机构报告ღღ★。

  (一)调动ღღ★、改任ღღ★、兼任法人董事长(理事长)ღღ★、行长(总经理ღღ★、总裁ღღ★、主任ღღ★、首席执行官)等主要负责人职务的ღღ★;

  (二)由其他职务调动ღღ★、改任ღღ★、兼任董事会秘书以及风险总监ღღ★、首席合规官ღღ★、总审计师ღღ★、总会计师ღღ★、首席信息官ღღ★、合规官等有关许可规定有特定任职条件的职务的ღღ★。

  监管机构发现相关人员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或不适用报告制管理的ღღ★,应当要求金融机构调整任职人员或重新申请任职资格ღღ★,有关人员在重新获得任职资格核准前应停止履职ღღ★。

  第十七条 金融机构董事长(理事长)ღღ★、行长(总经理ღღ★、总裁ღღ★、主任ღღ★、首席执行官)及分支机构行长(总经理ღღ★、主任)ღღ★、分行级专营机构总经理ღღ★、信用社主任ღღ★、代表处首席代表等缺位时ღღ★,金融机构应当按照监管规定指定相关人员代为履职ღღ★,并自指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监管机构报告ღღ★。各类金融机构代为履职人员范围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许可相关规定执行ღღ★。

  第十八条 监管机构发现代为履职人员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ღღ★,应当责令金融机构限期调整代为履职人员ღღ★。

  代为履职的期限应当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规定ღღ★,无正当理由不得超过规定期限ღღ★。金融机构应当在期限内选聘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ღღ★。

  第十九条 金融机构收到监管机构核准或不予核准任职资格的书面决定后欧宝体育ღღ★!ღღ★,应当立即告知拟任人任职资格审核结果ღღ★。

  第二十条 金融机构应当制定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制度ღღ★,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合理设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ღღ★。

  第二十一条 金融机构应当确保拟任人在任职前接受必要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培训ღღ★,具备相应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履职能力ღღ★。

  第二十二条 金融机构应健全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程序和标准ღღ★,在委派或聘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前ღღ★,应当对拟任人进行调查并确保其符合任职资格条件ღღ★,同时将调查结果纳入任职资格申请或报告材料ღღ★。

  金融机构及其拟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任职资格申请材料和报告材料的真实性ღღ★、完整性负责ღღ★,不得有虚假记载ღღ★、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ღღ★。

  第二十三条 金融机构应当确保其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和在任期间持续符合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ღღ★。

  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现第八条ღღ★、第九条所列的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情形的ღღ★,金融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ღღ★;逾期不改正的ღღ★,应当停止其任职并在十日内向监管机构报告ღღ★。

  金融机构确认本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符合其他任职资格条件时ღღ★,应当停止其任职ღღ★。该人员任职资格失效ღღ★,金融机构应在十日内报告监管机构ღღ★。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理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ღღ★,金融机构应当于该人员离任之日起三个月内向监管机构报送履职情况审计报告OB欧宝体育ღღ★。

  第二十五条 金融机构董事长(理事长)的履职情况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对以下情况及其所负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评估结论ღღ★:

  履职情况审计报告还应当包括被审计对象是否存在违法ღღ★、违规ღღ★、违纪行为和受处罚ღღ★、受处分等不良记录的信息ღღ★。

  第二十六条 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审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对以下情况及其所负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评估结论ღღ★:

  履职情况审计报告还应当包括被审计对象是否存在违法ღღ★、违规ღღ★、违纪行为和受处罚ღღ★、受处分等不良记录的信息ღღ★。

  第二十七条 已拥有任职资格的拟任ღღ★、现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ღღ★,该人员任职资格失效ღღ★,金融机构应当在十日内向监管机构报告ღღ★:

  (一)监管机构发出任职资格核准文件三个月后ღღ★,未实际到任履行相应职责ღღ★,且未向监管机构提供正当理由的ღღ★;

  (二)因死亡ღღ★、失踪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ღღ★,而被金融机构停止其董事(理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ღღ★;

  (三)因主动辞职ღღ★,被金融机构解聘ღღ★、罢免ღღ★、调整职务ღღ★,或退休等不再担任金融机构董事(理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ღღ★;

  (四)因被有权机关限制人身自由或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被金融机构停止其董事(理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ღღ★。

  第二十八条 金融机构收到监管机构撤销ღღ★、取消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决定的ღღ★,应当立即停止该人员相应职务ღღ★。被取消任职资格的ღღ★,执行期限内不得将其调整到平级或更高级职务ღღ★。

  现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虽未被取消任职资格或未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ღღ★,但受到监管机构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警告ღღ★、通报批评或罚款的行政处罚的OB欧宝体育ღღ★,金融机构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任命该人员担任更高级职务ღღ★。

  第二十九条 监管机构可以通过现场检查及非现场监管等方式ღღ★,对金融机构及其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及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ღღ★。

  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ღღ★,监管机构可以依法对其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风险提示函ღღ★、进行监管谈话ღღ★、采取监管强制措施或作出行政处罚ღღ★。

  第三十条 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和维护有关信息系统ღღ★。金融机构应按照监管规定在相关信息系统中报送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信息ღ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ღღ★:

  第三十一条 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时欧宝体育官网在线入口ღღ★。ღღ★,发现金融机构有违法违规ღ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ღღ★、不配合监管ღღ★、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执行监督不力等情形并造成不良后果的S货你是不是欠C了有肉ღღ★,可视情形将上述情况及时向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机构或组织通报ღღ★。

  第三十二条 监管机构应加强与中央及地方党委组织部门的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ღღ★,根据中央及地方党委组织部门需要向其提供有关机构和人员情况ღღ★。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委派或者聘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ღღ★,该委派或者聘任无效ღღ★。

  (一)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ღღ★、玩忽职守ღღ★、超越职权ღღ★、违反法定程序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核准其任职资格的ღღ★;

  (二)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申请任职资格时存在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情形ღღ★,监管机构在审核时未发现ღღ★,但在核准其任职资格后发现该情形的ღღ★;

  第三十五条 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ღღ★,监管机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ღღ★、第四十七条对其进行处罚ღღ★: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ღღ★,任命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ღღ★,或授权相关人员履行董事(理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ღღ★;

  (三)以其他职务名称任命不具有相应任职资格的人员ღღ★,授权其实际履行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ღღ★;

  第三十六条 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ღღ★,监管机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规定ღღ★,视情节轻重及其后果ღღ★,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任职资格ღღ★:

  (七)发生重大犯罪案件或重大突发事件后ღღ★,不及时报案ღღ★、报告ღღ★,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损失ღღ★,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案件或处理突发事件的ღღ★;

  第三十七条 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ღღ★,监管机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规定ღღ★,视情节轻重及其后果ღღ★,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任职资格ღღ★:

  第三十八条 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ღღ★,监管机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规定ღღ★,视情节轻重及其后果ღღ★,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十年以上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ღღ★:

  (二)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执行监督不力ღღ★,造成损失数额特别巨大或引发特别重大金融犯罪案件的ღღ★;

  第三十九条 金融机构境外分支机构ღღ★、附属机构从当地聘请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适用本办法ღღ★。

  第四十条 金融机构对董事长(理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审计的ღღ★,董事长(理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可视为其履职情况审计报告ღღ★。

  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机构董事长(理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可视为其履职情况审计报告ღღ★。

  外资金融机构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评价或在其任期内原任职机构出具的履职评价可视为其履职情况审计报告ღღ★。

  上述审计报告应当包含第二十五条ღღ★、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履职情况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ღღ★,否则不得作为履职情况审计报告使用ღღ★。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涉及的向监管机构报告事项欧宝体育appღღ★。ღღ★,具体应由金融机构向履行本机构监管主体职责的监管机构报告ღღ★。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其他金融管理部门ღღ★,是指中国人民银行ღ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ღღ★、国家外汇管理局ღღ★,以及境外金融管理部门等ღღ★。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ღღ★。《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同时废止ღღ★;本办法施行前发布的规章ღღ★、规范性文件内容与本办法不一致的ღღ★,以本办法为准ღღ★。